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贾伟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3********7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浙0326民初4723号 |
案号 |
(2022)浙0326执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安德龙(广州)建材有限公司、贾伟锋应偿付申请执行人货款60578元及利息损失;2.被执行人安德龙(广州)建材有限公司、贾伟锋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执行人安德龙(广州)建材有限公司、贾伟锋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1314元,申请执行费80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