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游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7********002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180民初4079号
案号
(2022)川0180执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简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游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毛键借款本金310,00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自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9日止利息以310,0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清偿之日利息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利息;二、驳回毛键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823元,公告费300元,由游敏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按期履行。逾期未履行的,权利人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简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