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1023********005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民终981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50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孙伟向许京顺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支付利息(自2020年9月28日至全部偿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如果孙伟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案件受理费1150元,由孙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10-12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