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曲亲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0429********402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冀0408民初4534号 |
案号 |
(2021)冀0408执23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曲亲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康春霞43676.21元;二、驳回原告康春霞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减半收取650元,由原告康春霞承担50元,被告曲亲英承担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永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1-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