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国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0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2932民初812号
案号
(2021)云2932执60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张国祥、李桂鹤、李雯娇于本判决生效后六十日内归还给原告何兴海借款本金400000元,并支付此款从2017年8月1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月息2%计算的扣除已支付的35500元后的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