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玉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4********41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冀0402民初494号 |
案号 |
(2022)冀0402执恢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人立即连带支付申请人工程款280000元及案件受理费5500元,并由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共计285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2-01-18 |
发布时间 |
2022-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