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曾齐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329********34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329民督405号
案号
(2021)浙0329执157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泰顺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执行人曾细玲、曾齐飞归还申请执行人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7355.86元(详情见裁定书)。(2)被执行人负担案件受理费869元,执行申请费4960.3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顺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12-13
发布时间
2022-01-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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