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菏泽市国花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7********55XB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508民初2497号 |
案号 |
(2021)苏0508执45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菏泽市国花纺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付原告苏州创元大宗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款项19824051.59元,并赔偿资金占用利息损失(以19824051.59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1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40744元,减半收取70372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5372元,由被告菏泽市国花纺织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份,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户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555301040017676。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10-15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双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70055785955XB |
登记机关 |
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菏泽市开发区南京路中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