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闫献礼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901********0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1702民初6666号 |
案号 |
(2021)鲁1702执31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闫献礼、徐秦玲于2019年12月2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保险理赔金78267.83元,滞纳金4487元,保险费280.8元,律师费5000元,共计88035.63元;如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二被告除支付上述款项外还要向原告支付滞纳金(以78267.83元中未付金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标准自2019年12月2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原告有权就被告名下位于长江路南侧新闻小区8幢206室(菏市房权证市直字第090167、090167-1号)的房产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诉讼费2067.2元,减半收取1033.6元,保全费920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三、其他无争执。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4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