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薛万银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32628********1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云2823民初1038号 |
案号 |
(2021)云2823执100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薛万银偿还原告闵光辉、刘春梅借款本金40000元及利息5000元,合计45000元,自2021年10月起至2023年7月止每个月25日之前偿还2000元,剩余1000元在2023年8月25日之前偿还完毕;二、如被告薛万银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第一项约定任意一期款项,原告闵光辉、刘春梅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闵光辉、刘春梅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原告闵光辉、刘春梅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勐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22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