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伍万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623********363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13852号 |
案号 |
(2021)沪0117执891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上海普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上海银典实业有限公司货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律师费合计1,120,000元,分别于2021年11月30日前支付560,000元,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560,000元;二、如果被告上海普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上述任一期限履行付款义务,原告上海银典实业有限公司有权要求被告上海普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加付违约金100,000元,同时就到期及未到期债权一并申请执行;三、被告伍万平对被告上海普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案件受理费14,880元,减半收取7,44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元,合计诉讼费12,440元,由被告上海普群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伍万平负担(于2021年12月30日前一并交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时间 |
2022-01-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