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亚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901********7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791民初2921号
案号
(2022)鲁1791执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何亚宁支付申请执行人李全借款本机174683元及利息(2021年5月19日之前的利息为24703.51元;2021年5月19日之后的利息,以174683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案件受理费2144元及财产保全费1537元由被执行人何亚宁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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