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龙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854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民终5011号 |
案号 |
(2020)晋0105执1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19)晋0105民初5032号民事判决;二、被上诉人山西龙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李希文欠款185500元及利息损失(以185500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2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6015元,由被上诉人山西龙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05 |
发布时间 |
2020-04-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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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付秀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88540175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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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