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何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0711********46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06民初20059号 |
案号 |
(2021)京0106执146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何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葛翠玥医疗费5286.54元、误工费4900元、营养费350元、交通费210元,以上合计10746.54元;二、驳回葛翠玥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