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红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1281********94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402民初656号 |
案号 |
(2022)豫1402执恢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葛红伟归还原告杨连学借款人民币362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