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红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81********94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1402民初656号
案号
(2022)豫1402执恢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葛红伟归还原告杨连学借款人民币36200元及利息(自2019年1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1-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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