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甘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3031********6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1623民初347号
案号
(2022)川1623执恢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邻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由被告甘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甘富文借款本金人民币220,7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4月8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借款本金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缴纳4,400元,由原告甘富文负担2,464元,被告甘伟负担1,936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邻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2-01-28
发布时间
2022-02-0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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