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皮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00383********37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18民初6804号 |
案号 |
(2021)渝0118执85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渝0118民初6804号一、限被告皮磊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付原告樊安东借款本金113000元及利息(以113000元为基数,从2021年4月13日起按每月1446元计算至还清借款本金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樊安东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60元,减半收取1280元,由被告皮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时间 |
2022-02-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