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剑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528********3218
执行依据文号
(2022)浙1124民特15号
案号
(2022)浙1124执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松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周剑国拖欠徐彩婷借款245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21年6月4日起按月利率1.2%计算至归还之日止),定于2022年1月4日前归还8500元及利息,2022年2月底前归还5000元及利息,2022年3月底前归还5000元及利息,余款6000元及利息于2022年4月底前还清。二、如周剑国逾期未履行上述款项,徐彩婷可就全部款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松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24
发布时间
2022-0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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