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龙县仙鹤坪茶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23********385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2328民再5号 |
案号 |
(2022)黔2328执4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本院(2017)黔2328民初2193号民事判决书。二、原审被告安龙县微型企业商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审原告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本金300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止以40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6年7月19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未清偿的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三、原审被告安龙县仙鹤坪茶叶有限公司、安龙县荷都门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安龙县赢艺根雕有限公司、安龙县神雕木艺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分别承担四分之一的清偿责任。-9-三、驳回原审原告贵州省安龙县新宇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659元,保全费2526.50元,合计6185.50元,由原审被告安龙县微型企业商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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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小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328069905385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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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轻工业园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