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陕西源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1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陕1026民初750号 |
案号 |
(2020)陕1026执2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综上,原告要求被告源泉公司退还出资款65万元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对原告要求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的诉讼请求亦予以支持,但其中:25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计息,40万元自2017年3月1日起计息;对原告要求被告肖青全退还出资款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陕西源泉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李尚辉退还出资款65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其中:1、25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4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3、65万元的利息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陕西 |
立案日期 |
2020-03-12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志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1026661177372J |
登记机关 |
柞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乾佑镇河西小区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