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德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528********407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1202民初4035号 |
案号 |
(2021)桂1202执23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刘德顺偿付给原告朱安营借款本金20万元及相应的逾期还款利息(以20万元为基数,期间从2021年8月9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案件受理费4450元,减半收取2225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刘德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22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