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陶俊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221********19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14民初16545号 |
案号 |
(2021)京0114执137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陶俊蔷返还林春生借款450000元,于2021年10月31日一次性支付;二、若陶俊蔷如期履行,林春生放弃主张陶俊蔷利息的权利,若陶俊蔷逾期履行,林春生有权就上述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同时,陶俊蔷应支付林春生逾期利息(以45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15.4%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2-03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