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陆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21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民终3890号
案号
(2021)京0114执143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北京陆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北京市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900755.67元;二、北京陆凯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北京市崇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利息(以900755.67元为基数,自2019年7月8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至实际给付工程款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2-17
发布时间
2022-02-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胡建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45621347212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路87号2号楼21层1单元2115-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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