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梅州市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4********XD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423民初5号、(2021)粤14民终1772号
案号
(2022)粤1423执7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顺县人民法院、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审:案件受理费33214元,减半收取16607元,由被告梅州市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丰顺金琼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的16607元,本院予以退还;被告梅州市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交16607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丰顺金琼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鉴定费26406元,由原告丰顺金琼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3203元,由被告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203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顺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秋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423MA4UR6XD1X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丰顺县汤坑镇会展中心后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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