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梅州市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14********XD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1423民初5号、(2021)粤14民终1772号 |
案号 |
(2022)粤1423执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丰顺县人民法院、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审:案件受理费33214元,减半收取16607元,由被告梅州市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丰顺金琼建材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的16607元,本院予以退还;被告梅州市钦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缴交16607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丰顺金琼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已交);鉴定费26406元,由原告丰顺金琼建材实业有限公司负担13203元,由被告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担13203元。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丰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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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秋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423MA4UR6XD1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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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丰顺县汤坑镇会展中心后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