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子赫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6********2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306民特55号 |
案号 |
(2021)鲁0306执11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刘子赫返还郭冉借款268160.00元,分两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2021年5月31日前返还260000.00元,2021年11月1日前返还8160.00元;若刘子赫未如期足额履行上述任意一期还款义务,需支付违约金2000.00元,郭冉可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及违约金申请强制执行;二、郭冉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申请人郭冉与申请人刘子赫于2021年4月13日经淄博市周村区调解中心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13 |
发布时间 |
2022-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