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姜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102********4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01民初9521号 |
案号 |
(2022)京0101执5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姜坤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向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偿还截至2020年8月14日的欠款49627.1元(其中本金39720.77元、利息7654.61元、违约金241.38元、手续费2010.34元),并按照广发银行信用卡客户协议约定比例支付自2020年8月1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上述欠款的利息、违约金(其中2021年6月30日前还款5000元,2021年7月30日前还款5000元,2021年8月30日前还款5000元,2021年9月30日前还款5000元,2021年10月30日前还款5000元,2021年11月30日前将剩余部分全部还清)。二、如果被告未按上述协议第一条的规定足额偿还任一期欠款,则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有权自逾期次日起向法院就剩余实际未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分期期间的已还款予以扣除);三、诉讼费520元、公告费260元由被告姜坤负担(原告已交纳,被告姜坤于2021年11月30日之前给付原告)。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