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森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501********3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1202民初3166号
案号
(2022)桂1202执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向韦华垒支付施工作业费144555元及逾期利息(其中: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以184555元为基数;2021年5月1日起以144555元为基数计付至该款付清时止。均按年利率3.85%计付)。(2)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3)负担案件受理费1626元,申请执行费2093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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