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延边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224********23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吉2401民初1858号 |
案号 |
(2021)吉2401执41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延边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梁熙天返还购房款60万元及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从2016年12月16日起至全部偿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第三人玄哲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四、案件受理费9900元,由被告延边三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玄哲峰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延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吉林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东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224005789382306 |
登记机关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延吉市烟集街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