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济源市成祥蚕业有限公司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90********289D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年济民一初字第02218号 | 
| 案号 | (2021)豫9001执恢723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李好栋、马春红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原告武永红240万元及利息(自2014年3月24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止);二、被告济源市成祥蚕业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100元,减半收取1305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三被告负担部分暂由原告垫付,待执行中一并结算。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济源市人民法院 | 
| 省份 | 河南 | 
| 立案日期 | 2021-11-08 |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 企业名称 | |
| 法定代表人 | 李好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9001561027289D | 
| 登记机关 | 济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 注册地址 | 梨林镇梨林村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