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童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60425********20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205民初88号 |
案号 |
(2022)浙0205执1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王昭勋、童飞支付申请执行人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代偿款69692.13元并支付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违约金(其中5776.13元从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违约金为4086.87元,其中63916元从2017年7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违约金为44430.50元);律师费6183元,暂计标的金额124392.5元(计付利息详见法律文书主文);负担案件受理费1230元,执行费1765.8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27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