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童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425********207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0205民初88号
案号
(2022)浙0205执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王昭勋、童飞支付申请执行人易商新程(杭州)有限公司代偿款69692.13元并支付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违约金(其中5776.13元从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违约金为4086.87元,其中63916元从2017年7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计算违约金为44430.50元);律师费6183元,暂计标的金额124392.5元(计付利息详见法律文书主文);负担案件受理费1230元,执行费1765.8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27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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