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代国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0429********09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内7104民初424号
案号
(2022)内7104执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代国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为其代偿的贷款本息合计14,716.26元及利息(以14,716.26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4日,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计算至被告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3.95元,由被告代国利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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