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俊山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302********3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302民初3820号 |
案号 |
(2021)鲁0302执21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高俊山欠常晓雪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28400元,共计228400元,自2020年9月至2028年1月止每月20日前支付3000元,该款项打入原告指定账户(中国银行淄川支行6013826004004832557户名:常晓雪);二、被告如逾期付款,原告可申请执行全部剩余款项且被告须再支付原告违约金:以剩余未还款项为基数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三、杨德强对一、二项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6376元,减半收取3188元,由高俊山负担并于2020年9月20日前支付,杨德强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