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俱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L480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内07483民初1874号 |
案号 |
(2021)内0783执恢5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占霞、魏立钢、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具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王洪博偿还借款本金840000元,并给付截至2020年5月27日利息140920元,本息合计980920元;二、被告王占霞、魏立钢、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具城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王洪博以人民币840000元借款本金为基数从2020年5月28日起,按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804.6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王占霞、魏立钢、扎兰屯市占霞光明家具城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10-25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占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正阳办石桥街原商业宾馆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