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管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27********402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沪0117民初5128号 |
案号 |
(2022)沪0117执4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管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曹英103,800元;二、被告管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曹英逾期还款利息(以101,3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