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淄博东烨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3703********49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302民初1602号
案号
(2021)鲁0302执26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淄博东烨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返还周定福、吴刚工程款605340元;二、淄博东烨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周定福、吴刚自2020年2月7日起以60534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的利息;三、淄博东烨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周定福、吴刚财产保全费3720元、保全担保费1890元;以上三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854元,减半收取4927元,由淄博东烨道路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01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许培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02MA3EQ64926
登记机关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川分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罗村镇罗村村秀川大道92甲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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