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彭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6********5231
执行依据文号
(2022)浙0381诉前调确13号
案号
(2022)浙0381执39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申请人彭杰应支付申请人张志伟劳务费10000元,分二期履行,定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5000元,2022年1月25日前支付5000元;二、若申请人彭杰未按第一项条款约定的期限履行任何一笔给付义务,则申请人张志伟可按10300元扣除已付部分款项后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瑞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4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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