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0122********3857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0202民初2760号
案号
(2021)鄂0202执恢23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功、黄石华辉电气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偿还原告徐建华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以人民币10万元为本金,从2016年2月19日起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二、驳回原告徐建华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被告郑功、黄石华辉电气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21-08-06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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