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耒阳市兴田煤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63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湘0481民初1061号 |
案号 |
(2019)湘0481执26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耒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耒阳市兴田煤业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资小均垫付的煤矿启动资金3721883元,并自2018年3月25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以年利率6%标准)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直至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18年12月24日止,占用利息为167484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6575元,减半收取计18287.5元,由耒阳市兴田煤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耒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481066375892A |
登记机关 |
耒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耒阳市南阳镇田心村5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