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1031********0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晋0106民初9994号 |
案号 |
(2022)晋0106执9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薛海军、唐燕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返还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79506.39元;2、被告薛海军、唐燕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1月16日的利息及违约金18653.37元,并支付自2021年11月1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及违约金(该利息及违约金以未返还的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23.8%计算);3、被告薛海军、唐燕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律师费5385元;案件受理费2141元由被告薛海军、唐燕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