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陈一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32625********491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浙1023民初912号
案号
(2022)浙1023执3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台州天台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陈一明尚欠原告陈亦军借款人民币30万元,款分二期支付,第一期于2021年12月30日前支付10万元,第二期于2022年12月30日前支付20万元;若被告陈一明未按上述第一项约定履行任何一期金钱给付义务,则原告陈亦军可就被告未归还款项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且在执行时以未付款金额为基数按照月利率1%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台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2-01-18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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