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胡强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1126********51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0112民初2254号
案号
(2022)闽0112执1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经甘世平与胡强强结算,双方共同确认胡强强应付给甘世平的装修工程款计42612元,扣除胡强强先前给付的20000元,胡强强尚应支付甘世平22612元,该款应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清。二、双方无其他债务纠纷。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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