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胡强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1126********51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112民初2254号 |
案号 |
(2022)闽0112执1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甘世平与胡强强结算,双方共同确认胡强强应付给甘世平的装修工程款计42612元,扣除胡强强先前给付的20000元,胡强强尚应支付甘世平22612元,该款应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清。二、双方无其他债务纠纷。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