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樊时兵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0281********929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渝0118民初1563号 |
案号 |
(2021)渝0118执7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2021)渝0118民初1563号一、由被告樊时兵偿还原告阎顺银借款67000元。其中,于2021年7月15日前支付8000元,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3200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27000元;二、若被告樊时兵未按前述约定偿还任一期款项,原告阎顺银可立即就全部未还款项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阎顺银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1-09-03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