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106********1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京0101民初15888号 |
案号 |
(2021)京0101执100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魏毅偿还原告马海军本金41万,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共计6万,以上合计47万元,具体履行方式为:于2021年9月20日前偿还原告马海军5万元,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每月10日前偿还原告马海军7万元(上述还款优先抵扣利息、违约金、律师费,其次抵扣本金);二、如被告魏毅未能足额偿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则全部未还款项提前到期,且原告马海军可就未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就未付本金部分支付逾期利息(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175元,由被告魏毅负担(已交纳)。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0-18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