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程雁云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430********005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晋0311刑初47号
案号
(2022)晋0311执2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程雁云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6年5月9日起至2016年6月8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2-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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