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庆比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001********RL9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渝0109民初2345号 |
案号 |
(2020)渝0109执19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重庆比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退还原告山西鼎弘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保证金200 000元、车款1 037 327.86元、配件款46 550.26元,共计1 283 878.12元。二、被告重庆比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山西鼎弘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建店补贴186 866元。三、驳回原告山西鼎弘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 138元,由原告山西鼎弘益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01元,由被告重庆比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负担18 037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重庆 |
立案日期 |
2020-01-08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先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9MA5U7GRL9C |
登记机关 |
重庆市北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