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乐山鑫河电力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11********64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川1113民初217号 |
案号 |
(2022)川1113执恢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告四川鑫河公司向被告谭志奇支付经济补偿金46274.37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二、原告四川鑫河公司向被告谭志奇支付2020年12月和2021年1月至3月的工资16179元(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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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费治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1113727461641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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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