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泰锦勤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7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京0108民初10998号
案号
(2021)京0108执3163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泰锦勤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博信众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9500元;二、被告北京泰锦勤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博信众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50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博信众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北京泰锦勤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8元(原告北京博信众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原告北京博信众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担185元(已交纳)、由被告北京泰锦勤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53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21-12-14
发布时间
2022-0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陈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57733652Q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8号楼12层120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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