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苏建发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30********2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603民初1629号 |
案号 |
(2021)闽0603执19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漳州市龙文区天辉钢管扣件租赁中心与苏建发签订的《钢管扣件租赁合同》于2021年6月29日解除;二、苏建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漳州市龙文区天辉钢管扣件租赁中心租金18060.28元;三、苏建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漳州市龙文区天辉钢管扣件租赁中心缺失的租赁物损失6244元;四、苏建发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漳州市龙文区天辉钢管扣件租赁中心因本案诉讼支付的律师代理费2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58元,减半收取计229元,诉讼保全申请费283.04元,均由苏建发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8-27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