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麦策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782********68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赣0703民初1464号
案号
(2022)赣0703执16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赣州巨象家具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支付原告张旋货款340707元;二、被告麦策飞对被告赣州巨象家具有限公司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赣州柏蘭木坊家具有限公司在认缴的出资范围对被告赣州巨象家具有限公司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张旋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411元,由被告赣州巨象家具有限公司、麦策飞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2-01-19
发布时间
2022-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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