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包头市德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9760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12民初9503号 |
案号 |
(2021)京0112执恢18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包头市德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王灿制作款59300元;二、驳回原告王灿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1141元,有原告王灿负担499元(已交纳),由被告包头市德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642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韩振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50203397602527N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8号街坊12-4 |